台州国企招聘

首页 > 国企招聘 > 招考信息 >

2025年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招聘14人公告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5-05-07 17:54:08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5台州国企招聘公告(2025年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招聘14人公告)

扫码关注回复【国企/事业/公务员】领对应资料



温岭市商务局下属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于1998年7月组建成立,注册资本金1077.44万元。

因该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14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温岭市商务局计划招聘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户籍不限;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资格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岭市商务局组织实施,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一)信息发布平台

温岭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229301152/index.html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wl.gov.cn/col/col1229300543/index.html

温岭人才网:https://www.wlrcw.com/

微信公众号:温岭粮食收储

温岭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后续信息发布主平台。(进入方式: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通知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5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社会招聘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zjxd.oumakspt.com/,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岗位,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招聘计划内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资料(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在全日制普通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5年5月16日。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需与工作经历相符,需在2025年5月16日(含)前取得相关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5月13日9:00-5月17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温岭粮食收储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9日14:30—16:3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5月21日9:00-5月24日9:00。

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水平测试(详见《招聘计划表》)。

(2)笔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3)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入围面试。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报名平台”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总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招聘计划表》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成中每项分数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工作由温岭市商务局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温岭市商务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温岭市商务局网站及温岭粮食收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如出现报考人员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3.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作为市属企业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均指周年,计算统一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并出具相对应的社会保险参保记录。在全日制普通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5月16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

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9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三)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报考人员同一本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根据有关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本次招聘中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招聘岗位另有学位要求的,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视同取得学士学位。

温岭市商务局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等进行设定,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报考人员应在网上资格初审结束之前向温岭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以温岭市商务局审核结果为准。

(六)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工作由温岭市商务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温岭市商务局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情况,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温岭市商务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后3日内向温岭市商务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本公告由温岭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温岭市商务局将酌情研究处理。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温岭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76-81672037、0576-8610527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71-86817507

 

附件:

1、2025年温岭市商务局公开招聘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计划表

2、附件2 工作经历证明.docx

 

 

原标题:温岭市商务局关于公开招聘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l.gov.cn/art/2025/5/7/art_1229300559_4035947.html

 

点击进入国企考试交流群:973645289

扫码回复【国企】

进国企备考交流群


课程详情咨询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2021浙江公职类考试公告查询
2021浙江公务员考试新资讯
2021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地区银行招聘信息汇总
浙江教师招聘_资格证考试信息
中公题库APP
最近浙江国企招聘信息
最近浙江辅警考试信息
扫码咨询客服
扫码咨询

国企招聘<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