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台州国企招聘公告-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3人
2022台州国企招聘公告(2022年台州国企招聘公告-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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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相关规定和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简介
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为临海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22年3月10日,由市交投集团、市海投公司、台州综投公司及市城投集团部分业务团队优化整合而成,注册资本金5亿元。集团于2022年7月份通过AA+信用评级,形成“1+2”信用评级体系,其中交投集团和海投公司信用评级为AA。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具体要求:
详见《2022年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查询;临海人才网(临海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为后续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要求:台州户籍或外地户籍在台州缴纳社保5周年及以上者。
5.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具体以《2022年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
6.报考人员参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⑥被征信列入黑名单者。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未达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外地户籍提供在台州缴纳五年以上的社保证明);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④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⑥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对应的社保缴纳凭证。)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西路928号市城发集团1323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9361150。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任何环节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达1:3比例,如未达规定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公司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在面试开始1天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相应递补,若参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之和计算。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两部分成绩均相同而不能确定等额人选时,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加试方式另定。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适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临海人才网(临海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若出现上述情况,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考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酌情递补。
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考试工作,现将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
1.考生应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
2.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3.所有考生考试前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外出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量“不聚餐、不聚集、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如需乘坐公共交通要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前,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有序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只能在设定的考试相关区域内活动。
1.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
(2)提供本人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外有资质的医疗检测机构出具,纸质、电子均可);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由于各市地新冠肺炎疫情存在差异,请随时关注考点当地防疫最新政策,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对疫情防控另有规定时,考生需按当地防疫政策做好考前防疫准备;
(5)考生考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
(3)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3.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视情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场。请考生尽量选择车辆接送或公共交通出行,建议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2.除上述要求外,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3.防疫须知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临海人才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
其它事项
1.建立后备人才库
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文件规定,此次招聘中集团本部会计A岗、集团本部会计B岗等2个岗位建立后备人才库(详见附件1)。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即60分)以上的未录用人员,按报名岗位进入集团的招聘后备人才库,自笔试、面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当我集团1年内有编制空缺,且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经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同意,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录用。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2年12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2年12月2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应聘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等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截至2022年12月20日。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12月20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均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6.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
7.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其它未尽事宜由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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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2年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kf-WDCe35acfERrQ-Qm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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