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台州国企招聘: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9人公告
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临海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公司负责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港口开发、产业园区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和实施单位,负责海洋产业的投融资工作,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负责所辖范围内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融资、投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市政府授权、注入的各类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提高资产的营运效益,确保其保值增值;履行区域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新设立国有公司的出资人(主体)职责;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临海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靖海大道9-1号。
二、招聘方式与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三、招聘岗位与计划
详见附件1
四、 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户籍:台州户籍(具体见各个岗位的所需资格条件)。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1年10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1年10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各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验等要求(详见附件1)
3.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参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 招聘程序
(一) 报名
报名工作由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派遣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浙江省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靖海大道9-1号,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报名时间截止日未达到招聘计划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比例的岗位,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和放宽报考条件(已达到相应比例的岗位除外),具体另行公告。
(二) 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达1:3比例,不足1:3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先进行笔试环节,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报名、考试等组织工作。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适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道,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上述情况,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酌情递补。
六、 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报考我单位的处理。
3. 因本公司目前工程项目量大,类别复杂,人才结构尚未完善,规划报批、工程管理B、项目运营AB岗位紧缺,招聘难度大,故此次招聘设立储备人才库。此次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即60分)以上的未聘用人员,按报名岗位进入公司的招聘后备人才库,成绩自笔试、面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当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年度内编制空缺、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经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同意,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联系电话:0576-89361550
该公告具体事宜由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1:《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doc》
附件2:《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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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临海市海洋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hrc.com.cn/html/news/news_view-77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