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笔试公告
根据《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岗位公开招聘条件的公告》要求,经资格审查后,台州市体育中心有限公司赛事管理、专职安全员、教练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集团研究决定,取消上述3个岗位招聘计划,其他笔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1年7月31日(周六)上午9:00开始,8:30前须到达考点。
二、笔试名单
详见附件
三、考试地址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2000号)
四、注意事项
(一)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生应考时,应使用黑色水笔作答。
(二)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未带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只准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计算器等物品带至座位。
(四)考试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规则等有关规定,违规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参加笔试: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参加笔试。
2.“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但在考前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应早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经检测排查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4.“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5.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二)有以下情形的,将影响参加笔试:
1.按以上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笔试。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3.入场检测时“健康码”为绿码但体温37.3℃以上,或考试中发现相关症状的,经现场检测排查,视隔离或就诊的不同处置,确定禁止考试、隔离考试,或是终止考试。
(三)做好个人相关准备工作:
1.申领健康码。尚未申领健康码的考生请尽快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两种途径申请办理。
(1) 登录“浙里办”APP,进入首页“健康码专区”,在“浙江健康码申领”栏目下选择对应城市办理;
(2)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健康码”,选择对应城市办理。
其中:①已注册“浙里办”APP或支付宝账号的用户,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并作出承诺后,即可领取浙江健康码。②持有外省(市)健康码,且未申领浙江健康码的用户,通过“浙里办”APP首页-“健康码专区”-“跨省互认健康码申领”,无需填写信息即可领取跨省互认健康码。3.自境外入浙(返浙)人员,通过“浙里办”APP首页-“健康码专区”-“国际健康码申领”,输入手机号、验证码后即可领取国际健康码。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76+12345。
2.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责任。
3.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考虑到防疫检测要求,请考生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在开考30分钟前到达考点,检测进入考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上的“健康码”。
(四)有关要求。
考生应按规定或监考人员的要求佩戴口罩,如有不戴后果自负。一是通过考点入口时、考试期间上厕所时应戴口罩。二是考试期间普通考场考生可自主决定戴口罩。三是在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或在特殊考场考试的,须戴口罩。
要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从规定通道,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内活动,考后及时离开。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六、其他
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台州市国资委网站、台州市社发集团网站和台州社发集团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电话:88589132。
附件1:2021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笔试名单.xlsx
附件2:2021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考场规则.docx
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
原标题: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笔试公告(2021.7.22)
文章来源:http://gzw.zjtz.gov.cn/art/2021/7/22/art_1229046095_3723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