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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州教师招聘:台州学院专任教师招聘补充公告

【中公】台州人事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台州教师招聘考试信息2021年台州教师招聘:台州学院专任教师招聘补充公告

因学校事业发展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在《浙江省台州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的基础上,决定再增加部分岗位的招聘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

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670亩、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22万册,办学条件良好,校园风光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现有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级引才专家等省部级以上层次人才25人,浙江省151人才等省级人才80余人,博士500余人,110余人受聘担任国内名校的研究生导师。

学校下设12个二级学院,直属三甲附属医院3家,拥有省级一流学科4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各1个、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联盟5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省博士后流动站各1个,化学、工程学2个学科接近全球ESI排名前1%;设立53个本科专业,工科专业接近50%;成立了浙江台州生物医化产业研究院、浙江(台州)小微金融研究院等20个产学研平台。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300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北京林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国内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美国、英国、德国等10多个国家的近40所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招聘条件详见《台州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补充计划》(附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副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一般要求在50周岁以下,学术带头人等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rsj.zjtz.gov.cn “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资讯中心” 栏目)。

3.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人才招聘”栏目)。

我校还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为发布其它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补充计划2021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台州学院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应聘电子邮件主题要写明岗位名称(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干)和学科研究方向。

2.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面试时提供身份证、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立项、结题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情况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

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者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应聘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应聘其他教学科研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四)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保险等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相关待遇。

五、相关说明

1.应聘者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和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咨询

㈠监督

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8665794;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76-88511069。

㈡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学院人事处(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363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 rsc@tzc.edu.cn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本公告由浙江省台州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台州学院专任教师招聘补充计划.xls

台州学院

2021年7月1日

 

 

原标题:浙江省台州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zjtz.gov.cn/art/2021/7/1/art_1229045970_3719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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