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临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是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从事党建、信息宣传、综合文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本次选聘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熟悉机关公文和文稿起草,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在临海市外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已满且在原单位工作满1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临海市新录(聘)用人员在我市工作满3周年(镇、街道满5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近三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5.身心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二、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临海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3.综合测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考察。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按到低分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由临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选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6.办理交流手续。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聘对象,并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交流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3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海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临海市临海大道695号临海科创中心22楼221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5381686)。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个人撰写的调研文章、有关文字材料及《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临海经济开发区进行现场报名。组织推荐的需加盖单位公章。网络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报名表,一并发至邮箱:sanbisankan@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调”字样,并来电确认)。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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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原标题:2021年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hai.gov.cn/art/2021/3/23/art_1229397957_3694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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