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台州国企招聘:黄岩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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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黄岩国投集团”)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38亿元,主体信用评级为AA+。公司以投资融资为主,重点发展资产管理、资本经营和金融业务等三大业务板块。
台州市黄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黄岩城投集团”)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74亿元,主体信用评级为AA。公司作为黄岩区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的实施主体,主业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和城市公共、公用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水利水务、市政园林、高新园区开发。黄岩城建集团、黄岩社发集团、黄岩高新公司为其所属公司。
台州市黄岩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黄岩交旅集团”)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16亿元,是黄岩区交通项目和旅游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的实施主体,负责黄岩城乡公路、水陆运输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资产经营,负责黄岩旅游项目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黄岩交通集团、黄岩旅游集团为其所属公司。
黄岩国投集团、黄岩城投集团、黄岩交旅集团由黄岩区财政局(国资办)直接监管。
因业务发展需要,黄岩国投集团、黄岩城投集团和黄岩交旅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区属国企工作人员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1年台州市黄岩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此次招聘将指定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hy.gov.cn/)为招聘信息官方发布媒体,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技能等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26日之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26日之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人员,可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也可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人员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黄岩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试行)》(黄政函〔2020〕86号)第二十一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截止2021年1月26日)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2021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办公室。详见《2021年台州市黄岩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的报名地址栏。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审核未通过意见,可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准确地修正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按照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同时请携带《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打印件原件;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任何环节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招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次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官方媒体上及时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考试时限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40%。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视疫情防控变化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1.各岗位均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若确定面试对象时,在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以及面试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一次,递补工作须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完毕,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个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国有企业聘用制度,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建立后备人才库
此次招聘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即60分)以上的未聘用人员,分别进入招聘单位的后备人才库,成绩自拟聘用人员公示后1年内有效。当招聘单位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年度内编制空缺、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核、公示后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1年1月26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2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公告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均指周年。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1年1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2021年1月2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符合户籍不限条件的报考人员落户时间不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从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月26日。
4.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5.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设定,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集团公司党委同意后决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部分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必须与学位证书相对应,不对应者不予报考。
6.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得当作身份证件。
8.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9.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考生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聘用后,薪酬标准按《黄岩区区属国有企业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12.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6-84206056。
13.本公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其他要求等报考条件设置、岗位聘用等事项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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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黄岩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hy.gov.cn/art/2021/1/14/art_1588328_59020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