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公务员考试综合应用能力大纲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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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大纲》2016年3月1号正式发布。作为招考单位发布的此次考试内容有关的官方文件,对准备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而言,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本次《大纲》相较于2015年的考试大纲并未作任何改变,但初次准备考试的同学仍需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一、考试形式
1.试卷要求
《综合应用能力》(含一、二、三卷)为主观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中公解读】
同样都是主观题类型的考试,与《申论》相比较,综合应用能力的试题与社会现实和工作实际紧密相联。不仅考查基本素质,更是考查面对问题的真实能力。因此,考生在复习中,要做密切联系社会现实和未来工作细节,切不可闭门造车,自说自话。
考生在平时复习时应以150分钟为限进行模拟练习,尽快适应考试节奏,提高作答效率。
2.作答要求
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专用答题卡(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用铅笔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内作答的一律无效。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
【中公解读】注意几个关键短语: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考生在参加考试前要做好充分准备,避免出现使用文具错误等低级错误。答题时,切忌慌张、未经仔细阅读作答要求在非指定位置答题。
二、综合应用能力要求
2016年浙江省《大纲》对综合应用能力作出如下要求: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内容通常包括反映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的小案例,要求应考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概括出案例所反映的问题,根据要求全面分析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还涉及围绕某个特定话题的材料,要求应考人员在理解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议论文。
《综合应用能力(一)》侧重测查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和正确的工作方法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应用能力(二)》侧重测查基层农村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和正确的工作方法分析与解决农业农村工作中的问题的能力。
《综合应用能力(三)》侧重测查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和正确的工作方法分析与解决社区工作中的问题的能力。
【中公解读】
综合应用能力所测查的是最基础的几种能力——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与申论相比较,材料一般较为短小,且更接近于未来的工作实际场境。
本次浙江公务员综合能力应用考试试卷仍由“《综合应用能力(一)》”“《综合应用能力(二)》”和“《综合应用能力(三)》”三部分组成,同样都是要运用法律、法规和正确的工作方法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区别之处在于解决问题所面对的对象的不同。
大纲提出了对考生考核的能力要求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体现在题型上,对应为对策类题目、理解类题目、案例分析类题目以及类题目。
中公教育专家提醒广大考生,综合分析能力中的材料提供的不仅是一个展现我们素质和能力的平台,更可能是我们所要直接面对的要解决的问题,与我们所要处理的工作问题可能高度相关。因此,这里我们所要展现的,不是某种潜质,而是实实在在的工作能力,一种高度有效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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